民营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信用体系建设具有特殊重要性和必然性。新制度经济学理论表明,唯有建立与民营经济规模相匹配的信用生态,才能充分释放其增长潜力,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实践。
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作用和本质。信用是维系社会运行的纽带。对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来说,无论是古代“一诺千金”的道德约束,还是现代制度化的信用体系,其核心目的在于构建普遍信任机制,降低交易成本,推动文明进步。其一,目的在于优化生产关系以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其本质是制度创新的重要实践。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视角看,信用作为特殊的生产关系,其体系建设直接关系生产要素配置效率。新质生产力理论强调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而信用体系正是通过制度变革释放生产力潜能的关键支撑。其二,核心价值在于降低社会成本。在数字经济时代,信用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其非排他性和共享性特征显著提升了资源配置效率。各地探索建立的“通用+专业”的民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通过大数据技术实现精准信用评级,有效缓解了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这种制度创新不仅优化了营商环境,更促进了优质资源向创新领域集聚。其三,重要功能是构建现代市场信任机制。通过建立可量化、可追溯的信用评价标准,将传统的特殊信任转化为现代的普遍信任。这一转化对民营企业尤为重要。同时,信用体系还体现了多元共治的现代治理理念,通过融合政府监管、市场自律和社会监督,推动治理模式从单一惩戒向激励约束并重转变。
此外,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显著的价值引导功能。各地开展的信用积分制度将企业行为量化评价,形成了明确的诚信价值导向。这种制度设计不仅规范了市场秩序,而且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经济领域得到具体落实。信用体系通过将道德规范转化为制度约束,实现了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的有机统一。
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当前,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正处于关键发展期,面临诸多挑战。在制度层面,法律基础尚不健全。我国至今尚未出台社会信用建设专门法律,信用信息采集、使用和保护缺乏统一规范,隐私权保护与知情权行使的边界模糊,联合惩戒的合法性问题亟待解决。这种法律缺位和边界模糊的状态直接影响了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在技术层面,民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存在明显短板。现有评价模型过度依赖历史财务数据,难以动态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特别是对创新型企业的成长性评估不足。同时,评价指标重“硬性”数据轻“软性”表现,社会责任、环保投入等关键要素也未被充分纳入考量。在运行机制方面,民营企业信用修复渠道不畅问题较为突出。由于修复标准不明确、程序复杂,企业难以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影响了市场纠错功能的发挥。此外,数据孤岛现象严重制约了体系建设成效,各部门各地区民营企业信用信息难以互通共享,全国一体化建设任重道远。
值得关注的是,当前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也面临着重要发展机遇。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为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强大技术支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大幅提升了信用评估的精准度;政策环境持续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规的出台为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企业对信用服务的需求从传统的融资增信扩展到供应链管理、市场拓展、国际合作等多元化领域。未来,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发展机遇,实现从政策引导到法治保障、从分散建设到系统集成、从单一评价到多维评估的转型升级,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加强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路径选择与实践创新。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高质量发展阶段。加强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构建系统性解决方案,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信用治理新格局。
夯实信用数据基础,推动全量归集与高效共享。信用数据是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要素。当前,我国民营企业信用数据的收集和应用仍存在诸多瓶颈,亟须构建更加完善的数据治理体系。一是扩大数据覆盖范围。除传统的工商登记、行政处罚等基础信息外,应将水电气使用、社保缴纳、纳税记录等反映企业真实经营状况的数据全面纳入信用评价体系。这些“毛细血管”式的数据能够更真实、全面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活力和信用状况。例如,一些地区通过整合企业用电数据,成功识别出多家表面经营正常但实际已处于停产状态的企业,有效防范了金融风险。二是打破数据应用壁垒。据统计,全国约有70%的信用数据分散在不同部门,未能实现有效共享。要构建全国统一的民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标准化的数据接口和交换机制。三是注重数据质量治理。建立数据采集、清洗、更新的全流程管理机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同时,平衡好数据应用与隐私保护的关系,在充分挖掘数据价值的同时,切实保障企业和个人的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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