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对全县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压实责任,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更扎实的作风,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看似“微小”,却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D和政府的形象与威信,影响D群干群关系。我们必须从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D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我们D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涉及到群众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就业创业等方方面面,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整治这些问题,就是践行D的初心使命的具体体现,就是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群众感受到D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我们要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不断增强群众对D的信任和信心。
生态是D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体现,影响着D员干部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严重破坏生态,滋生歪风邪气,导致D员干部脱离群众、丧失民心。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就是要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纠正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通过整治,让D员干部时刻保持对群众的敬畏之心,对纪律法律的敬畏之心,自觉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形成良好的D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向上向善。
基层是D执政的基础,基层D组织和D员干部是D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如果得不到有效整治,就会损害基层D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就会失去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从而影响D的执政根基。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基层治理的成效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就是要加强基层D组织建设,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提高基层治理能力,让基层D组织真正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让D员干部真正成为群众的贴心人,不断巩固D的执政基础。
“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近年来,我们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群众身边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我们精准发力、靶向治疗。
在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有的部门和干部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问题。比如,在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惠农资金等领域,个别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更改申报信息,将不符合条件的亲友纳入保障范围,侵吞国家资金;有的在项目建设中,虚增工程量、提高工程造价,套取财政资金。在公共服务方面,一些基层单位和工作人员存在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吃拿卡要等问题。比如,在办理群众低保申请、医保报销、户籍迁移等事项时,推诿扯皮、故意刁难,甚至收取“好处费”,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
在行政执法中,存在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有的执法人员受利益驱动,对熟人、关系户网开一面,对普通群众则严格执法,甚至滥用职权、粗暴执法;有的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不按法定程序办事,随意提高或降低处罚标准,存在“人情案”“关系案”。在司法领域,个别司法工作人员存在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影响了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比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宴请、礼品礼金,偏袒一方当事人;在执行环节,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导致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实现。
一些干部缺乏担当精神,面对矛盾和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遇到困难绕道走,对群众的合理诉求置之不理。比如,在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时,不深入调查研究,不积极主动解决,而是简单地将问题上交或拖延处理,导致问题越积越多,矛盾越来越激化。有的干部工作作风漂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习惯于搞“花架子”“形象工程”,不注重实际效果。比如,在开展工作时,只注重开会部署、文件传达,不注重督促检查、落地落实,对工作进展和实际效果不闻不问;有的在考核评比中,搞虚假数据、虚假政绩,欺骗上级、糊弄群众。还有一些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比如,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宴请,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为自己和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基层权力运行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一些村(社区)“两委”干部权力过大,存在“一言堂”现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比如,在村级事务管理中,不按规定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重大事项不经过集体讨论决定,擅自作主;在资金使用、资产处置、资源开发等方面,缺乏透明度,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不到有效保障。同时,基层监督力量薄弱,存在监督不到位、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等问题。乡镇纪委(纪工委)人员少、任务重,忙于应付日常事务,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存在盲区和漏洞;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形同虚设,不能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要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采取务实有效的举措,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开展民生资金专项清查。成立专门的清查小组,对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危房改造、惠农资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资金的申请、审批、发放、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健全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实现资金管理的信息化、透明化,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精准发放。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坚决追回违规资金,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民生资金的日常监管,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规范公共服务行为。加强对基层公共服务窗口单位的管理,建立健全服务规范和工作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开展服务质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吃拿卡要等问题,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3.推进惠民政策落地落实。加强对惠民政策的宣传解读,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项惠民政策的内容、标准、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让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建立惠民政策落实跟踪问效机制,定期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对政策落实不到位、搞变通执行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坚决杜绝无证执法、违规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公正、文明。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对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违法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2.维护司法公正权威。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司法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规范司法行为,防止司法腐败。加强对司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纪律教育,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坚决杜绝司法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托、宴请、礼品礼金等行为。加大对司法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的司法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3.深化执法司法公开。推进执法司法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执法司法依据、程序、结果和裁判文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执法司法公开考核评价机制,对执法司法公开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群众的关切,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
1.开展作风整治专项行动。以整治“庸懒散拖”为重点,开展干部作风整治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思想懈怠、工作不实、效率低下、纪律松弛等问题。建立健全干部作风考核评价机制,将作风建设纳入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对作风优良、工作突出的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对作风不实、工作不力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组织调整。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干部作风问题举报投诉平台,及时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对查实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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