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部署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关于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D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的决策部署,分析当前形势,明确目标任务,安排部署工作,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压实责任、真抓实干,全力做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切实提升农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更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重要工程,我们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
多次强调,“住房问题是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对于农村地区而言,住房安全是"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内容,是脱贫攻坚的底线任务,也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工作。D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也多次作出部署安排,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做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农村住房作为农民群众生活和生产的基本场所,是乡村风貌的重要体现。安全、舒适、美观的住房,不仅能够改善农民群众的生活条件,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还能够吸引人才、资金等要素向农村流动,为乡村产业发展、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等提供有力支撑。如果农村住房安全得不到保障,不仅会影响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还会制约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我们要把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统筹规划、协同推进,着力打造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
住房是农民群众的安身之所,是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群众对住房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希望住房安全稳固,还希望功能齐全、环境舒适。做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就是要解决好农民群众的住房难题,让他们住得安心、住得放心、住得舒心。这是我们D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是政府的职责所在。我们要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实把农村住房安全保障这项民生工程办实办好,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近年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D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抗震改造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挑战。
过去一段时间,我们在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工作机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改造任务有序推进。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XX户,有效解决了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三是配套设施逐步改善。在推进住房改造的同时,注重配套建设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改善了农村群众的生活条件。四是质量监管不断加强。建立了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了对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了住房建设质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乡镇(街道)和部门对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视不够、责任不清、落实不力等问题。有的干部认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是一项阶段性任务,完成改造任务就万事大吉,缺乏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工作推进不平衡。不同乡镇(街道)之间工作进展差距较大,一些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工作推进较快,而一些偏远山区、经济薄弱地区工作进展缓慢。同时,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与乡村振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工作的衔接不够紧密,存在“就住房抓住房”的现象。三是长效机制不健全。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还不完善,对新增住房安全隐患的发现和处理不够及时。同时,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法规政策还不够完善,对农村住房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等环节的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四是群众参与度不高。部分农民群众对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不高,存在“等、靠、要”的思想,主动改善住房条件的意识不强。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从政策层面来看,D中央、国务院对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加大了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从群众需求层面来看,随着农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住房的质量、功能、环境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住得安全,还要住得舒适、住得美观。从发展环境层面来看,我县农村地区地域广阔,自然条件复杂,农村住房建设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如建设成本高、施工难度大、人才短缺等。我们要准确把握形势,顺应群众期盼,积极应对挑战,不断提升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水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D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保障农村群众住房安全为核心,以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为目标,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抗震改造、宜居农房建设等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取得实效,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坚实基础。围绕这一目标,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规划是龙头,是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的重要依据。我们要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编制农村住房建设规划,统筹考虑农村人口布局、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因素,合理确定农村住房建设的规模、布局和标准。一是要做好村庄规划。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明确村庄的功能分区、住房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内容。要注重保护农村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保留农村特色风貌,避免“千村一面”。二是要尊重群众意愿。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让规划更加符合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和意愿。要引导农民群众参与规划编制和实施,增强他们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感。三是要加强规划管控。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农村住房建设,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的审批和监管,严禁未批先建、违规建设等行为。对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情况复杂,需求多样,我们要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确保不同类型的住房困难群众都能得到有效保障。一是要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标准和要求,精准识别农村危房改造对象,重点关注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困难群众,确保应改尽改。要合理确定改造方式,根据危房等级和农户经济状况,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方式进行改造,确保改造后的住房符合安全标准。二是要推进农村抗震改造。我县部分地区位于地震多发区,农村住房抗震能力较弱,要加强农村抗震改造工作,提高农村住房的抗震性能。要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宜居农房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抗震改造,确保农村住房在地震等自然灾害面前具备较强的抗御能力。三是要支持宜居农房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按照乡村振兴的要求,建设宜居农房。要引导农民群众按照规划和设计要求建设住房,注重住房的功能分区、节能环保和美观实用,提高农村住房的品质和档次。同时,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住房周边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庭院、美丽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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