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紧扣市生态环境局、县委、县政府分解的重点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推进,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力推进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1.第一个“1”中央层面交办问题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件共交办33批次77件,已全部完成验收销号。
2.第二个“1”省级层面交办问题
省级层面交办问题306件,已销号299件,剩余问题7件整改完成时限分别为2025年9月1件,2025年底4件,2027年底1件,长期坚持1件,正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
3.“N”类问题
全县共排查上报问题1028件,已销号936件,未销号92件,正在履行验收销号程序。
(二)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强化污染问题整改。接收市大气办下发的污染问题事件121件,已整改完成121件,对污染问题立行立改、持续跟进,保障污染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并不再反复。
2.强化涉VOCs企业监管。加大宣传:通过日常环境监察+重点行业帮扶方式,向相关企业开展送政策活动,强化企业对违反涉VOCs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认识。加强整改:通过上级来县检查(尤其是生态环境部VOCs帮扶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检查反馈的相关问题,按照立行立改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标准的方式加强整改力度。
3.强化污染治理,精准施策。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对建筑施工工地防尘情况进行常态化巡查,强化道路扬尘源头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施工单位进行责令整改。并对监管责任单位下发《关于建筑工地污染问题的督办函》,针对问题,发挥行业监管责任,立即督促整改;加强城市道路、园林绿化,严格落实《淮北市关于开展整治扬尘污染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对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实施湿扫作业,保持路面潮湿不起尘;在原有洒水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洒水频次,加强对城区道路绿化保洁力度,每天及时清理绿化带内的枯枝、枯叶、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并有管护人员在岗实施保洁工作;强化工业企业监管,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监督管理,切实落实网格化监管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大执法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指导、推动、督促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强力推动企业实施排污治理。
空气质量情况。截至5月我县PM2.5平均浓度为49.5克/立方米,同比去年同期减少5.2微克/立方米,同比去年同期下降9.51%,全市排名第一;我县空气优良天数比例74.7%,优良天数109天。同比去年同期增加10天,全市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