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D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全面贯彻落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上级D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为方针,以“严纪律、正作风、促廉洁”为主题,积极开展“正风”行动、廉政风险防范、“公述民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等各项工作,真抓实干,确保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全面营造了人社系统“勤政、廉洁、敬业、高效、务实”的机关作风。作为单位“一把手”,我认真落实D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反腐倡廉,促使局系统D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现就本人落实D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我坚持把D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全局的年度重要任务,列入中心工作日程,纳入理论学习内容,并坚持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做到了三个到位:
组织领导到位。根据D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建立了以我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D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定期研究分析在贯彻落实D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廉政准则》、廉政风险防范和开展厉行节约等工作中的情况、问题,边做边改,对重点任务及时作出部署,确保了D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处于强有力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保障下。
分工落实到位。我严格落实“一岗双责”D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班子成员在抓好各自业务分工的基础上,对下属事业单位的D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结合实际工作对D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任务分工到各股、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计划到位,责任到人,形成了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将D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考核监督到位。切实落实D政一把手带头参加责任制考核的要求,将反腐倡廉工作列入D员干部述职述廉、D员民主评议、干部年度考核的范围,作为评优评先的参考条件。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廉政风险防范等系列活动,要求每个班子成员、D员对照D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进行自查,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整改措施和承诺,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机关效能建设和落实D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水平。
我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在紧抓D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在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各项工作上均取得了显著成绩。
XX年1-10月全区城镇新增就业岗位7522个,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488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231人,促进成功创业322人,带动就业1489人。新增吸纳本省劳动力4751人,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2612人,个人申请技能晋升补贴现已受理1867人申请,城镇登记失业率为%,控制在目标任务之内。发放就业失业证2243本,失业登记973人,就业登记1270人。截至10月底,共组织各类招聘会13场,共发布用工信息11731条,招聘岗位万个,求职登记万人次,成功推荐就业2133人。截至10月底,扶持公共就业服务支出37万元,发放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万元,发放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支出万元。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吸纳就业,目前,我区现有家庭服务业机构35家,提供550余个就业岗位,覆盖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管理服务、病患陪护服务、家居清洁服务等家庭服务业态。截至10月底,各培训学校共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班78个,培训2340人。共组织22场技能鉴定,考核673人,核发职业资格证书892本;受理个人技能晋升补贴申请1229人,共发放补贴万元;成功创建了清远市金创电子和清远融合创富等2个区级创业孵化基地;成功举办“创业冲锋号”——XX清远市创业大赛xx区选拔赛;受理一次性创业资助10笔,申请补贴资金5万元;创业租金补贴6笔,申请补贴资金万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17笔,申请补贴资金万元。四是扎根基层开展就业扶贫工作。认真开展我区7个贫困村转移情况摸底调查,为下一步开展就业精准扶贫工作打好坚实基础。我区61个社区被评为创建充分就业达标社区,3个被评为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36个村被评为创建充分就业达标村,154个村人社服务平台建设办公设备配置基本到位。截至10月,共审批30间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备案、延期、变更或注销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备案24间,完成34间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年审。
截至10月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人数达217119人,完成率为94%。续保人数86364人,续保率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00533人;共有2679人享受到城乡居民大病补助医疗保险待遇,大病医保资金赔付金额达1802万元,平均减轻患者的住院负担6726元。
截止10月底立案受理仲裁案件421件,涉案人数共计598人,涉案金额万元,已结案391件结案率93%;接待来访职工约8900人次,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主动监察用人单位285户,涉及人数27360人。开展了4次专项行动执法检查,贯彻落实《清远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由《办法》试行至今,累计有102个工程项目按规定缴存工资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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