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是D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指出,“要持续为基层减负,让基层干部能够用更多时间和精力来服务群众”。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D纪学习教育,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4月24日召开的全国D委和政府秘书长会议提出,要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只有牢牢把握D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这一重要着力点,精准施策,久久为功,才能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走深走实,切实把基层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作风保证。
基层职责边界不清、权责不一致、责能不匹配,会导致出现“小马拉大车”现象。强调,“要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从繁文缛节、文山会海、迎来送往中解脱出来”。持续为基层减负,要通过健全清单管理机制,推动基层减负制度化、规范化。
建立健全基层权责清单。检查多、考核多、接待多、挂牌多、摊派多、证明多、报表台账多,以及“文山会海”“痕迹主义”“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让基层干部不堪重负。在重庆考察时指出,“为基层减负要明确权责,不能什么事都压给基层,基层该承担哪些工作,要把职责事项搞清楚”。要立足实际,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明确基层“该干什么活、能办什么事、应担什么责”;推动资源资金、管理权限、编制人员等向基层下沉,实现基层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能力担事;科学规范“属地管理”,确需乡镇(街道)、村(社)承担的职责,必须通过严格的事前审批。
建立健全上级权责清单。基层负担过重的问题,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头。为基层减负,上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应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要求,“从领导机关特别是从中央和国家机关改起,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共7个部分,21条具体规定,对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作出制度性安排。要理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权责界限,划定“权力单”和“责任田”,规范省、市、县(区)上级机关及各部门职责职权,做到清单之内有职责,清单之外无权力。
建立健全准入负面清单。权责清单不能穷尽所有权责,通过负面清单兜底,可以防止权力任性。要建立健全上级权责下沉事前审批准入机制,通过负面清单对不得层层转移给基层的事项作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压缩权责模糊空间,划出清晰明确的硬杠杠,防止层层向基层转嫁责任,筑牢基层负担“防火墙”。如:《若干规定》明确规定,“考核应当化繁为简,不搞‘千分制’”“在基层不搞达标活动”等。
当前,基层治理的任务和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导致行政管理体制上下级关系不对称、条块结构不协调等问题不时出现。为此,要抓好D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健全联动协同机制。
坚持D建引领。建立省、市、县(区)D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推动部门协同、政策集成,构建D建引领基层治理的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共同体”;发挥乡镇(街道)D(工)委引领作用,健全完善“乡镇(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赋予乡镇(街道)D(工)委综合执法调度、综合事项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等权限,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实现“一张清单明权责、一颗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体协同强治理”,推动乡镇(街道)从“基层行政末梢”向“基层治理枢纽”转变。
坚持上下联动。深刻指出,“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为基层减负,首先要解决好思想这个“总开关”问题,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学深悟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上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一级做给一级看;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抓好“链条”各环节,自上而下层层负责、层层抓落实,推动上下贯通、齐心协力、同频联动、问题联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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