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深化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D的二十大精神和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三位一体建设目标,动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锻造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D提供坚强保障。下面,我结合当前形势任务和实际工作需要,讲四点意见。
D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D中央把全面从严治D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纪检监察机关作为D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肩负特殊使命。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群众身边“蝇贪蚁腐”仍较突出,监督、日常监督、长期监督的任务更加艰巨。
从实践看,我市纪检监察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有的基层纪委监督执纪随意性较大,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程序不够规范;有的干部法治意识淡薄,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证据固定、文书制作等基础工作不扎实;有的单位内部管理松散,审查调查安全、保密纪律、档案管理等存在风险隐患。这些问题,本质是“三化”建设不到位,根源在于对纪检监察工作属性认识不深、对权力运行规律把握不准、对新时代新要求适应不够。
推进“三化”建设,是贯彻D中央决策部署的责任。D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健全D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锻造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省委、市委明确要求“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提升监督执纪执法水平”。我们必须把“三化”建设作为基础性、系统性工程,作为提升工作质效、防范风险隐患、锤炼过硬队伍的关键抓手,以“三化”建设引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规范化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我们虽制定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制度,但在执行中仍存在“弹性空间”,如线索处置标准不一、措施使用尺度不同、文书模板五花八门。有的基层纪委“重办案轻基础”,审查调查结束后卷宗材料混乱,有的甚至丢失关键证据;有的派驻机构“三转”不到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混淆监督与业务边界。
必须以“三个强化”深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强化制度供给。对照中央纪委《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纪检监察证据审查规则》等,修订完善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全流程操作规范,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指引》《审查调查安全手册》,细化“走读式”谈话、留置措施使用、涉案财物管理等标准,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
二是强化流程管控。推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建立监督检查“四步工作法”(制定方案、开展检查、反馈问题、督促整改)、审查调查“五环节控制”(初核审批、立案审查、措施使用、证据固定、移送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对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移交等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分级处置”,杜绝线索积压、随意处置。
三是强化内部监督。建立“案件质量评查+专项督查+日常检查”机制,市纪委案件审理室牵头,每季度对县(区)纪委监委办结案件开展“飞行检查”,重点抽查证据链完整性、程序合规性、定性准确性。对发现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也倒查审批把关人责任,推动“事后补救”向“事前预防”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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