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系统部署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等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强调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核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我们要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与核安全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D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和核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核安全监管体系,推进核安全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创新,推动实现高水平核安全和核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性互动。
从D的二十大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到D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科学谋划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中国式现代化”的主题贯穿始终。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的提出,打破了长期以来“现代化等于西方化”的迷思,展现了现代化的另一幅图景。核安全监管同样需要打破“言必称欧美”的迷思,立足中国国情,结合国家制度、传统文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核事业发展进程、监管对象特点等客观条件,把握中国特色。
坚持D的集中统一领导。我国核安全监管40年来,从指导方针确立、组织机构设立、法律法规制定、重大问题决策到监管队伍建设,都是D中央直接领导下的成功实践。多次对核安全监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建设现代化监管体系的明确要求。整个核安全监管体系在D的领导下有效运行,各部门和单位D组织持续加强D的建设,为确保核安全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具备中国特色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核安全监管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具有中国特色国家治理体系的特征。核安全法律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组成部分,核安全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下不断完善。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引下,将核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建立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也是我国核领域政府治理的一个重要特色。
监管规模大、链条长、类型多。目前我国已颁发运行许可证的核电机组58台,颁发建造许可证的机组29台,核准待建机组15台,机组总数达102台,居全球第一,到2030年预计将全部投入运行,另外还将有一批机组在建,是真正意义上的超大规模。我国新建核电多是新一代更高安全标准的机组,这与世界上大部分是二代核电机组的情况完全不同。同时,我国还是世界上少有的拥有核燃料循环全链条产业的国家之一。
监管对象体系独特。我国核安全监管对象相对集中且大部分是国企央企,特别是在核电领域,4个核电集团都是央企,主设备的装备集团也是央企或国企。虽然每个核电站营运单位是不同法人,有不同的股权结构,但都隶属于4个核电集团。监管对象国家属性强且相对集中,与美国多主体多元的监管对象明显不同。
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中华传统文化中有很多优秀理念,如《尧戒》中的“战战栗栗,日谨一日。人莫踬于山,而踬于垤”,强调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再如,《易经》中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强调积极作为,遇到问题解决问题,不回避问题、不粉饰太平。这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逻辑上与核安全文化一致,是建设中国特色核安全文化的重要思想源泉。
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结合。核与辐射安全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这一特点使得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可以更充分地发挥地方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的监管作用,特别是在辐射安全领域。同时,在我国核安全监管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深度融合的框架下,应更深入、系统、全面地研究核电站及其他核设施对生态环境的长期影响,包括放射性影响和温排水等非放因素的影响。
《决定》强调“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三个“相适应”体现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理论逻辑,现代化首先是生产力的现代化,其次要有合适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与之相适应,即能够适应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核安全监管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核安全监管改革创新,要深刻理解核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要义,适应核工业生产力的发展,建设与之相匹配的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实现高水平核安全和核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性互动。
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本质安全属性,注重筑牢核安全底线。核安全是核事业的生命线,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和底线。始终把核安全放在首位,确保核设施的安全运行,类似美国三里岛、苏联切尔诺贝利、日本福岛那样的核事故绝不允许在中国发生,这是高质量发展的底线要求,也是高水平安全的应有之义。要以高水平核安全为核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的环境,以核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核安全水平提升提供坚实的基础。这就要求不断加强核安全监管,完善核安全法规标准体系,提升核安全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筑牢核安全底线。
把握高质量发展的高效属性,注重提高核安全工作标准。高效发展是核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世界核电机组负荷因子从最初的60%多增长到90%多,大幅提升了可利用率。一些核电站由原设计运行30年、40年延长至60年甚至更长时间;压水堆核电站换料周期由原来的12个月延长至18个月,这些都是核电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表现,也是基于核安全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当前业界正在加强核电站的运行管理和维护、降低非计划停堆次数、提高核燃料燃耗、延长换料周期、延长核电寿期、提升核燃料组件质量与可靠性等,进一步提高核电站的可靠性和经济性。这就要求核安全监管以更高的标准为保障高质量发展这些新目标落实相应的核安全要求,真正实现“大事故不能有、小事件也要尽量少”。
把握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属性,注重促进核安全与生态环境要求相互融合、协同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涵之一,绿色发展是核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与其他清洁能源协同互补发展,推动核能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中发挥更大作用。当前业界正在加强核能的清洁高效利用,推动核能在供暖、供汽、海水淡化等领域的综合应用,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利用,推动核能作为常备能源承担更多的调峰任务,减少放射性废物产生量并实现安全贮存处置,尽可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各种不利影响。这就要求核安全监管从更宽的维度定义安全,综合考虑核安全、生态安全、电网安全等多种要素,提出更高水平的安全要求。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版权声明
作者原创,不允许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追究法律责任。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