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全县开展了“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以来,我乡林业得到飞速发展,林农收入得到明显增长,初步实现了资源变资产。但是,我乡部分林地承包期剩余年限不足一个经营期限,承包主体持续经营信心不足,制约了林业的持续发展。为解决承包主体持续经营信心不足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XX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XX县集体林地延包试点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现结合我乡实际,就集体林地延包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以XX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D的***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和承包关系长久稳定,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权利,提高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为加强林权统一管理,根据国家“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精神,对2035年以前已经到期即将到期的集体承包林地,为方便全县林权统一管理,在原林地承包期限的基础上再延长30年。
1.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延包工作小组。
2.按照村民自治、公平公正、依法依规的原则,延包工作小组拟订并公布延包方案。
3.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延包方案进行讨论,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决议通过延包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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